安徽考试大纲

首页 > 军队文职 > 招考信息 > 考试大纲

2021年军队文职考试大纲之国防教育

军队文职招聘网 | 2021-03-01 09:05

收藏

  2021年军队文职考试大纲之国防教育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防教育

  第四十三条 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全体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强化忧患意识、掌握国防知识、提高国防技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依法履行国防义务。

  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防教育贯彻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实行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国防教育的组织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国防教育工作。

  军事机关应当支持有关机关和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工作,依法提供有关便利条件。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国防教育。

  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的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学生军事训练。

  公职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提升国防素养,发挥在全民国防教育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