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两年基层工作经验是怎么算的
基层工作经验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验。
1、基层工作经验怎么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验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验视为基层工作经验;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验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验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验。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