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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备考:义务教育法知识点

安徽教师招考网 | 2023-12-29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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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为2006年9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是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6、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7、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9、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哪一级政府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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