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重点关注:
1.【认定流程】
池州市实行教师资格认定“线上确认”。申请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要求完成体检。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线上确认”审核材料,无须来现场。
2.【认定机构】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安徽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池州市202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池州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池州市居住证的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池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池州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池州市的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池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1.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池州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2.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3.港澳台居民持有池州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按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划分由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各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咨询电话: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0566-3219827
东至县教育体育局 0566-3321231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0566-6021663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0566-5021343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566-2317814;0566-2317841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批次:4月7日至4月18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池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6月16日至6月27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池州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上传网办材料(是否开展网办以当地认定机构公告要求为准)、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无需在线上确认材料中提交相应证书证明的PDF。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二)体检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池州市中医院;贵池区教育体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池州市人民医院、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池州市中医院;东至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东至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院区、县中医院院区);石台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石台县中医院;青阳县教育体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青阳县人民医院。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之后即可前往医院体检,应考虑体检报告生成时间、复检等情况,合理安排体检时间。体检当次有效。
池州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3)自行到申请人所在地(申请人现在市外,即不在池州,可不回池州医院参加体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必须A4纸双面打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粘贴照片(必须张贴,照片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处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写明体检日期。为避免多次修改,申请人务必仔细检查体检表,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方可离开医院。体检表格式、内容错误不能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自行负责。
(三)线上确认
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线上确认,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即可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上传线上确认材料,申请人无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第一批次认定的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7时,第二批次认定的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4日17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网上申报和线上确认材料进行统一集中审核,审核时间为第一批次4月21日至4月23日17:00,第二批次6月30日至7月4日17:00。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则表示材料不全或有误,请申请人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在审核时间段内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上传如下材料的PDF版,每项材料合成一个PDF上传,每项材料不超过500Kb。
1.须上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
2.须上传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1)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户口簿(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须上传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3)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5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盖章的学籍证明。
(4)驻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上传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池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须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须上传;未验核通过的,须按如下要求上传: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线上报名时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上传学历证书,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5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须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无须上传;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
5.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须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须上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7.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须通过系统在线上传。
9.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各位申请人提前通过“皖事通”APP申领《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为满十四周岁到申请之日),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线上确认时上传。对照查询结果,签署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具体操作流程:登录“皖事通”APP——首页左上角选择城市为“池州市”——首页搜索关键字“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提示在线提交申请,一般在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五)证书颁发
通过邮寄(邮资到付)方式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须在网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关注相应认定机构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通知,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密切关注EMS相关物流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线上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六)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七)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4.学籍学历核验有关问题解答
2025年4月2日
附件1+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xlsx【10.14 KB】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docx【18.45 KB】
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21.82 KB】
附件4+学籍学历核验有关问题解答.docx【68.36 KB】
原文标题:池州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原链接MD5:8846148a3da5aeed86d4eb1b394f13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