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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备考注意问题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 2012-07-2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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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备考注意问题

  申论阅读及考试应注意的几大问题,供考生参考:

  一、阅读四大问题

  1.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有的阅读材料只涉及一个时政热点,但有的阅读材料涉及到不止一个问题,而是通过多个问题共同体现一个本质,但有的应试者在阅读过程中不够仔细,把握到一个问题以后,便认为是材料的全部内容,忽略了其他问题,遗漏了大量信息,甚至以偏盖全或者断章取义,从而对整体材料的指向性把握错误,甚至完全相反,导致失分严重。目前公务员考试申论,越来越注重信息的多样性,材料所涵盖的信息越来越丰富,在阅读材料的过程中,更需要仔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从全局上把握材料的指向,这样才不会偏离原有资料。

  2.只看表面,没有内涵

  有的材料通过把握关键字、词、句即可以概括段落大意,从而把握材料精髓,但有的阅读材料则必须经过提炼和思维加工,深度挖掘出其本质。有些应试者认为阅读文章只要对字面意思有详细准确的了解就够了,不懂得抓住文章的主体部分深入阅读,并加以提炼,从而很难写出有深度的文章,自然难以获得高分。对于申论中一些蕴含深意的资料,决不可以只看表面现象,而应该由表及里,透过现象把握问题的实质,这样才不会偏离原有资料,全面、准确地把握材料精髓。

  3.泛泛而谈,不见重点

  有些申论材料本身涉及到一个问题的多个方面,但侧重其中的一个方面。有些应试者看到了这类材料所涉及的多个方面,但却没有注意到这类申论材料的侧重,只是泛谈这类材料所涉及到的多个方面,看到了矛盾的两个方面,却未能把握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阅读这类申论材料的过程中,在对事物进行一分为二分析的前提下,善于敏锐地捕捉重点,敢于突出重点,做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

  4.刻意求异,忽视集中

  求异思维是指关注现象之间的差异,意在暴露已知与未知之间的矛盾,揭示现象与本质之间差别的一种思维。申论的答题、写作过程中,适当运用求异思维可以表现出一名应试者的创新意识,但求异思维在运用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与集中性思维的辩证统一。集中性思维是求异思维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求异思维以集中性思维为中心扩及其他几个方面。有些应试者不懂得求异思维与集中性思维的有机结合,只一味地在思维过程中求异,从而越来越偏离原有材料,离申论高分也越来越远。

  二、考试四大问题

  (一)忌偏

  忌偏,首先是忌思想偏激:其次是忌偏激,即心态不正。此两偏的根源在于日常生活中长期对事物和问题的习惯性思维和判断,以致答题时提出过激的观点和举措,或立场不公正,只代表问题的一方说话,不能客观公正地看待事物和处理问题。

  (二)忌“离”

  忌“离”,一是指假设前提,脱离材料答题;二是指答题时前后主题相脱离。在部分考生申论考试中对第一题(概述主要问题或主要事实)和第二题(提出解决、方案)的作答中尤为常见,特别是在提出方案时常有考生大列“如果有什么什么情况,就怎么怎么办”、“若这样不行,则就那样处之”等之类的所谓措施,严重脱离材料中所蕴涵的既定要求,假设种种前提,看似考虑周全,实则未得要领。

  (三)忌“虚”

  “虚”是指对主要问题的判断不透彻,不能抓住问题的根源,找出其症结所在。对问题概述模糊不清,所设计方案泛泛而谈,脱离实际,缺乏可操作性;论证用词华丽,冗杂不实。总之,整个作答游走要害之外。

  (四)忌“散”

  “散”,主要是指考生作答主题不明,内容繁杂,层次模糊不清,逻辑混乱,系统性不强。部分考生有效立足于整体思维谋篇布局,分析材料时分不清主次;概述问题不集中,陷入零散的材料中,抓不住要害;设计方案时,没有系统,层次不清,逻辑混乱;论证方案时,取小舍大,舍本逐末。整个作答前后杂乱,不能抓住既定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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