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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指导:分析能力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 2012-07-2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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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申论指导:分析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

  1.分析理解能力。

  分析是把一件事情、一种现象、一个概念分成较简单的组成部分,找出这些部分的本质属性和彼此之间的关系的思维过程。分析的意义在于细致的寻找能够解决问题的主线,并以此解决问题。在分析的过程中,会用到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因果分析法和过程分析方法等多种分析方法。理解是是逐步认识事物的联系、关系直至认识其本质、规律的一种思维活动。理解包括直接理解和间接理解。分析与理解能力是人们的思维能力中非常重要的一种能力,也是申论考试着重考查的能力之一。

  2.综合概括能力。

  综合是把分析过的对象或现象的各个部分、各个属性联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的思维过程。分析和综合是统一思维过程的两个方面,分析是从对事物的外部观察和思维出发,然后深入到事物内部探求其本质;综合是从事物本身出发,通过事物内部联系把各个部分综合成整体,是与分析完全相反的思维过程。就思维的一般过程而言,分析理解是第一位的,综合概括是第二位的。分析理解能力和综合概括能力常常需要结合起来,成为申论重点考查的一项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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