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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预测卷及解析3

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 2012-08-1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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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民法预测卷及解析3

  11.对债权人撤销权表述错误的是()。

  A.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C.债权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D.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2.张某购买一批货物,约定于5月20日提货,但其因为没有安排好汽车而未能提货。当晚,出卖人的仓库失火,货物被烧毁。谁应当承担损失?()’

  A.出卖人,因为货物在其控制之下

  B.出卖人,因为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

  C.买受人,因为他没有按时提货

  D.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

  13.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得被代位,这些权利不包括()。

  A.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B.安置费请求权

  C.租金收取权

  D.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

  14.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

  A.可以要求其交付

  B.不可以要求其交付

  C.协商支付价金后要求其交付

  D.须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要求其支付

  15.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

  A.遗赠扶养协议

  B.监护责任协议

  C.联产承包协议

  D.业务代理协议

  11.B【解析】《合同法》第74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B项表述错误。

  12.C【解析】《合同法》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据此,货物被烧毁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故选C。

  13.C【解析】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14.A【解析】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生效。依据《合同法》第188条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故选A。

  15.D【解析】《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A、B错误,而C选项的联产承包协议中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也不适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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