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面试使用的是结构化面试,但很多即将参加面试的考生似乎并不了解结构化面试的真正意义。
结构化面试是目前我国公职类考试在面试环节最常用的一种人才测评手段,在众多人才测评手段中,结构化面试有其得天独厚的优点,包括简单易操作,标准明确,对考官要求相对较低等。
一、结构化面试的特点
由于结构化面试标准化的组织形式,不少考生在身临其境时都会感到压力十足,各种问题随之暴露出来:礼仪变形、称谓错乱、过于拘谨、声音颤抖,如果再遇到自己hold不住的题目,大脑瞬间一片空白。所有这些,都来自于陌生环境、陌生考官以及相对严肃的考场布置。实际上,考生的这些表现虽然可以理解,但只要在备考阶段善加引导和暗示,紧张情绪完全可以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因为所谓“结构化面试”的这些气场强大的设置,真正约束的对象不是考生,而是考官。
二、结构化面试的优点
第一,它简单、高效、易操作。从目前各地考试组织情况来看,7名考官每天至少可以完成20人的面试,效率是非常高。百人规模的招录考试,面试可以在1-2分钟内完成,从最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工作成本。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结构化面试最大程度上保证了考试的公平。从定义来看,结构化面试的各个环节,包括题目在内都是预先设定好的,所有考生面对的压力情境、面试问题、作答时间、考试规则都是一样的。给予相同的资源和限制,看谁的发挥更好,这是最公平的体现;此外,面试问题都是专业人员编纂,每个题目都会指向明确的测评要素,确保了提问的准确性;更重要的是,这种面试形式约束了考官行为,统一了考官的评价标准,最大限度上削弱了由人的主观性和感官误差所造成的评价结果误差,体现了面试结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