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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时间

衢州市人社局 | 2020-05-1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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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江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报名入口:详见公告

  附件1.2020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0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三、引进程序和办法

  本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信息,由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前程无忧网、智联招聘网等人才招聘网站,各相关高校就业网等统一发布。

  具体引进工作按引进单位属地由相关部门(单位)分批组织实施。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按报名、资格比选、面试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引进工作程序按照学校网站相关公告执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工作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另行制定方案,并以适当形式通知。

  (一)报名

  自发布公告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应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岗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
》》附件:1.2020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计划表.xlsx

  1.《2020年“智汇衢州”市县联动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要求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等的相关材料;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二)资格比选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学术科研水平、工作业绩、学业成绩、毕业院校等进行资格比选,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若符合条件人数较多或资格比选有困难的岗位,可组织开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三)面试面谈

  由各实施单位(部门)分批组织开展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作为入围对象。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核

  面试面谈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引进计划岗位1:2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考核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衢江区发布公告网址为“衢州市衢江区政府公示公告”栏(https://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地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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