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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军队文职招考体格检查通用标准

安徽华图 | 2020-05-22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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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军队文职招考体格检查通用标准

  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

  (试行)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 kg=身高 cm-110)的 30%、不低于标准体

  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

  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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