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专业科目法学)
一、重点罪名及其规范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逃税罪;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
二、普通罪名及其规范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