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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考面试公告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 2020-06-0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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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备注
房地产管理司项目监管处职位 134.2 141111020101325.00 6月17日  
  141111071301813.00    
(职位代码:200110002001) 141111110402316.00 全天  
  141112010700905.00    
  141112011301428.00    
  141121150100529.00    
  141131011300709.00    
  141132010403011.00   递补
  141132010505528.00    
  141137010600430.00   递补
  141137060100521.00    
  141137080102524.00    
  141137090100924.00    
  141142010902818.00    
  141151000506013.00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职位 139.1 141111024100320.00 6月17日  
  141111025401128.00    
(职位代码:400110003001) 141112011102113.00 全天  
  141112011500512.00    
  141113011503529.00    
  141113011504422.00   递补
  141113011605411.00    
  141114010501118.00    
  141132010401220.00    
  141133030702104.00    
  141137010500224.00    
  141137010801808.00    
  141141010500630.00   递补
  141141190102502.00    
  141163630106004.00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届时中高风险地区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将视情采取视频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全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提前40分钟(即8:20前)到达候考室。如考生8:20仍未进入候考室,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

  北京国二招宾馆东楼三层11会议室(候考室)。

  路线:地铁四号线西直门站C口出站,往南150米至路口红绿灯处,左转向东100米,持本人身份证验证后由国二招宾馆南门进入。

  (四)有关要求

  (1)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

  (2)考生将全天封闭,通讯工具将在到达候考室时上交并统一存放在屏蔽柜。

  三、面试确认

  此前已经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如放弃参加面试,请于2020年6月12日下午17:00前向ganbuchuggj@163.com发送确认放弃面试邮件,邮件内容包括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图片格式,样式见公告附件,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轻重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在面试当天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请考生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书(与报考时填报信息一致)。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以及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不能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10日前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单位,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联系告知。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录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体检与考察具体事宜将在面试当天现场通知。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等信息。面试当天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要求测量体温。请考生注意个人防疫和健康管理,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将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面试。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电话:010-83085021 传真:010-5560165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管局人事司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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