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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务员产假多久

安徽华图 | 2020-07-3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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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公务员产假多久

  国家规定产假是98天, 安徽省计生政策规定是,可以在享有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60天产假奖励。 以上前提是当事人是合法生育。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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