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8月21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3902611。
安徽认定公告
2020春季芜湖镜湖区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镜湖区人民政府 | 2020-08-2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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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0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8月21日至8月27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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