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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凤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凤阳县人民政府 | 2020-08-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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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凤阳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应聘人员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中备注“入围体检”人员)。

  二、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请入围参加体检人员于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县公安局南一楼电教室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且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招聘条件。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

  四、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8月29日(星期六),具体要求及集中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须知(敬请仔细阅读)

  1.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体检通知书,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未能参加现场点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

  5.体检时将有领队分组引导,考生要听从体检领队安排,不要串组走失,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六、注意事项

  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体检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550-6518034

  附件:凤阳县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达标情况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凤阳县公安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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