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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招聘专业测试公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0-09-1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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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20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为9月28日8:00-12:00专业面试,14:30-16:30专业笔试。考生请于当日相关测试开始前30分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到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4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4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庐江路112号)。

  (二)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采取试卷笔试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和专业素质能力。面试每人为15分钟,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于当天现场抽签确定。专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官组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专业测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实。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笔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设定面试成绩75分为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执行。

  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一周。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经信厅审核、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经信厅人教处和我单位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43691

  监督电话:0551—62871771

  附件: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共14人,以笔试成绩排序)

  附件:

  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备注
3000133 (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1 3134301103115 214 1
3134301103118 210.5 2
3134301103117 166 3
3134301103116 156 4
3000134 (应届毕业生) 1 3134301103202 215.5 1
3134301103129 207 2
3134301103208 202 3
3134301103224 192.5 4
3134301103215 187.5 5
3000135 1 2134300703826 215 1
2134300704124 213 2
2134300704324 210 3
2134300704321 206 4
2134300703901 204.5 5

  原文标题: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54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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