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就考生反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阶段要求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的问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现公告如下:尚未取得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参加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时可以书面承诺:“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X,属于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于XX原因暂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本人承诺待正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前配合提供就业报到证。”上述考生应于正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不能提供,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原文标题:2020年宿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rsj.ahsz.gov.cn/xwzx/tzgg/189635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