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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文联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2020-09-24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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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省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省文联事业单位省作家协会、安徽文学艺术院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5: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见附件),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文联组联处(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505)。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本岗位的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安徽省文联五楼会议室。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1.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统考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按占50%。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由省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文联网站上公示7天。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批聘用程序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文联组联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省文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88277 联系人:省文联组联处解晓雯

  监督电话:0551-62884954(省文联机关纪委)

  附:2020年度参加省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9月23日

  2020年度参加省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原文标题:2020年度省文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www.ahwl.org.cn/include/web_content.php?id=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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