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9037元
近期安徽法院招聘书记员1966人公告已发布,本次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县(区、县级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水平,由用人法院会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合理确定。聘用制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图图带领大家一起看看2019年安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多少吧!
人民网合肥6月17日电(陈浩)人民网安徽频道从安徽省统计局获悉:2019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9037元,与2018年的74378元相比,增加4659元,同比名义增长6.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5%。
分地区看,2019年年平均工资位居前三位的是合肥、淮南、马鞍山,分别为90115元、84980元、80348元;位列后三位的是亳州、宿州、安庆,分别为63704元、64791元、69094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位居前三位的是芜湖、池州、淮南,分别增长12.0%、11.7%、9.0%;位列后三位的是滁州、马鞍山、六安,分别增长1.3%、1.7%、2.0%。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位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3122元),卫生和社会工作(105423元),采矿业(101890元),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43倍、1.33倍和1.29倍。年平均工资位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5613元),农、林、牧、渔业(46917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9472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8%、59%和63%。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2.48,与上年相比差距缩小了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