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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徽省荣军医院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公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0-10-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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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荣军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工作已于9月23日—9月24日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公布的资格条件完成(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见附表)。

  (二)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三)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省荣军医院(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31号)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于专业测试前分不同专业岗位抽签确定顺序。

  (四)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疫情防控要求

  面试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本人“安康码”为绿码,考试当日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考场时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接受体温检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二、成绩合成

  (一)笔试不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二)笔试设专业科目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荣军医院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5分,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指导监督省荣军医院具体实施。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荣军医院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厅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8056007 (省荣军医院政工科)

  0551—65902967(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8056028 (省荣军医院纪检监察室)

  0551—65606226(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

  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安徽省荣军医院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业成绩 综合成绩 专业成绩 笔试成绩
3000520 1134300302515 92 106.5 0 198.5
1134300302518 102 90 0 192
1134300302519 75.5 96.5 0 172
3000521 5234301703314 98 85 0 183
5234301703308 81.5 75.45 0 156.95
5234301703312 88.5 65.35 0 153.85
5234301703311 88 65.2 0 153.2
5234301703305 85 68 0 153
5234301703310 76.5 75.65 0 152.15
3000522 5234301703320 80 88.25 0 168.25
5234301703316 76.5 86.4 0 162.9
5234301703317 72 80.4 0 152.4
5234301703315 81.5 69.6 0 151.1
3000523 5434301703615 108.5 76 0 184.5
5434301703608 97.5 79.5 0 177
5434301703609 86.5 81.6 0 168.1
5434301703403 90.5 74.3 0 164.8
5434301703714 86.5 77.9 0 164.4
5434301703424 76 84.3 0 160.3
5434301703526 78.5 80.7 0 159.2
5434301703722 81 76.1 0 157.1
5434301703625 81 75.6 0 156.6
5434301703520 81 75.4 0 156.4
5434301703529 77.5 78.5 0 156
5434301703326 81.5 71.6 0 153.1
5434301703507 80.5 72.6 0 153.1
5434301703724 81 71.5 0 152.5
5434301703426 77.5 73.8 0 151.3
5434301703519 79 71.9 0 150.9
5434301703622 76 74.6 0 150.6
5434301703624 72.5 77.6 0 150.1
3000524 2134301802818 97.5 113 128.5 339

  原文标题:安徽省荣军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455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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