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退役军人)有关优待政策,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指导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面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惠医疗服务办法(试行)》,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让我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人员能享受医疗优惠?
考虑到医院的承载量,本办法暂在户籍地或工作地为桐城市的人员中试行,后期将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一)A类对象
1.现役军人;
2.重点优抚对象,即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平反人员子女)、部分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3.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
4.军队文职人员、消防救援人员;
5.荣立个人二等功或者战时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
6.省级以上表彰的“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最美双拥人物”“优秀退役军人”等。
(二)B类对象
A类优惠对象以外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三)C类对象
1.现役军人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供养的兄弟姐妹)。
2.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家属(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退役军人供养的兄弟姐妹)。
二、退役军人等优惠服务对象凭有效证件到医院就医,能享受哪些优惠优待服务?
(一)两减免
所有优惠对象免普通挂号费;本院专家号、外聘专家号、精神科初诊挂号费适当减免(减免额度约等于普通挂号费)。
(二)三优惠
1.门诊检查优惠
(1)门诊优惠项目。1.检验科: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全套等院内所有实验室检查;2.彩超检查:全身各器官、组织(如腹部、泌尿系、妇科、甲状腺、乳腺、血管、软组织等)彩超检查;3.放射检查:全身各部位DR摄片、透视及CT检查,CT增强及X线造影检查费<造影剂除外>;4.胃肠镜检查;5.脑电图、心电图及动态心电图检查;6.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精神科、康复科等科室常规检查及器械检查。门诊慢性病患者按医保政策报销。
(2)门诊优惠比例。A类优惠30%,B类优惠25%,C类优惠20%;根据医院承载量,本办法试行阶段实行门诊优惠金额年度总额控制,A类不超过2000元、B类不超过1000元、C类不超过500元。
2.体检优惠
(1)体检优惠项目。1.检验项目: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全套等院内实验室检查;2.彩超检查:腹部、泌尿系、妇科、甲状腺、乳腺、血管、软组织等彩超检查;3.放射检查:胸片、颈椎、腰椎等部位摄片、胸部低剂量CT、头颅CT、其他部位CT检查等;4.胃肠镜检查;5.心电图及动态心电图检查;6.内科、外科、妇科、五官科等常规及器械检查。
(2)体检优惠比例。A类优惠30%,B类优惠25%,C类优惠20%。
3.住院优惠
(1)住院优惠项目。住院期间医保目录内的院内医技检查费、手术费(包括麻醉费)、治疗费、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
(2)住院优惠比例。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惠对象在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与医保系统结算平台结算后,剩下的住院自付部分按比例优惠,其中A类优惠40%、B类优惠30%、C类优惠20%;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惠对象,按可优惠项目总额的10%优惠。根据医院承载量,现阶段实行住院优惠总额控制,单次优惠上限,A类不超过2000元、B类不超过1500元、C类不超过1000元;当年累计优惠上限,A类不超过4000元、B类不超过3000元、C类不超过2000元。
(三)六优先
门诊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缴费、住院等享受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