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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

安徽华图 | 2021-01-1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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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省考公安专业科目资料考点: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

  1.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 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2.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 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 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 答的权利。

  4.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 字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

  5.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允许 犯罪嫌疑人补充或者更正,并捺指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其在笔录上逐 页签名、捺指印,并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拒 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6.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 人亲笔书写供词。犯罪嫌疑人应当在亲笔供词上逐页签名、捺指印。

  7.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 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的,应当对每一次讯问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 不得剪接、删改。

  8.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 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

  9.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刑讯逼供 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人员应当告知他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其他规定与拘传相同。

  【试题演练】(单选)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讯问犯罪嫌疑人只能由办案人员进行

  B.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

  C.讯问时应让犯罪嫌疑人陈述有罪的亲何况或无罪的辩解

  D.讯问时可不制作讯问笔录

  【答案】C

  【解析】讯问犯罪嫌疑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让犯罪嫌疑人陈述有罪的情况或无罪的辩解,应制作讯问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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