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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学院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考核公告

宿州学院 | 2021-03-2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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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学院2021年度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考核公告

  根据《宿州学院2021年度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要求,为稳妥审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现场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详见附件1《宿州学院2021年度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考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二、资格初审及招聘计划调整

  资格初审结果见附件5。

  原计划40个招聘岗位中,有6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3:1要求,按招聘公告规定取消这6个岗位的招聘。取消的6个招聘计划,调整到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数较多的6个专业,每个专业增加招聘计划1人。

  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调整简表

招聘单位 岗位 招聘计划 专业 招聘计划调整
音乐学院 专任教师 1 舞蹈表演 取消
专任教师 1 合唱指挥 取消
化学化工学院 专任教师 2 化工过程机械 取消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1 遥感科学与技术 取消
专任教师 1 课程与教学论 取消
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1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2
商学院 专任教师 2 会计学、企业管理(金融和财务管理方向) 3
美术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1 美术学 2
美术与设计学院 专任教师 1 书法学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专任教师 1 数学 2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实验技术 1 环境类、测绘类相关专业 2

  三、考核工作安排

  (一)健康检测、资格复审

  时间:3月30日(周二)至4月1日(周四),每天上午8:00-9:00

  地点:宿州学院教育园区南门

  注意事项: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报名必须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科研成果材料)。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核。

  (二)各专业考核日期、试讲科目、实践操作考核项目

  详见附件6。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提前到校,注意天气变化和自身安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保持电话畅通,方便联系。

  五、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电话:0557-2871083

  监督电话:0557-2875950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

  宿州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1.宿州学院2021年度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考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考生健康信息登记表

  3.考生交通信息登记表

  4.考生承诺书

  5.宿州学院2021年度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资格初审结果一览表

  6.各专业考核日期、试讲科目、实践操作考核项目

  原文标题:

  文章来源:宿州学院(原链接MD5:82cad42979dec9218a0555ad958f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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