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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事业单位联考公告职位表信息汇总

湖北人事考试网 | 2021-04-02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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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事业单位联考公告职位表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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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入口:2021年湖北事业单位联考报名入口

公告职位表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笔试科目 学习推荐
省直招937人 4月7日至4月11日 5月22日 职测+综合 课程学习
武汉招3573人 4月7日至4月12日 5月22日 职测+综合 课程学习
襄阳招306人 4月7日至4月11日 5月22日 职测+综合 课程学习
随州招436人 4月7日至4月11日 5月22日 职测+综合 课程学习
咸宁招178人 4月7日至4月11日 5月22日 职测+综合 课程学习
襄阳襄城区招33人 4月7日至4月11日 5月22日 职测+综合 课程学习

  三、报名goin报名入口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一般应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进行。凡属涉密岗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律线下申报。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7:00。报名窗口于4月11日17: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1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

  4.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24:00,已缴费确认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goin准考证打印入口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32503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325449。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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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人社厅官网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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