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南陵县教育局审核,吴相等254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通过人员于6月10日-1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陵县教育局五楼档案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档案材料,是验证教师资格证真伪、教师资格注册、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53-6839667
附件:2021年春季第一次认定具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xls
南陵县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2ea9b5bc37f2814ceb5f7f318e32c1a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