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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季蚌埠市龙子湖区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第二阶段)

蚌埠市人民政府 | 2021-08-05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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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市龙子湖区2021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及申请表领取的通知

  我区2021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自启动以来,各项环节已基本完成,并由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下文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现已进入证书发放阶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通过认定,具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统一于2021年8月11日-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龙子湖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蚌埠市治淮路706号)领取。

  2.申请人员在领取证书及申请表时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审验。

  3.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准代领,但确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可由本人提出委托,受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附件2)、身份证原件办理代领手续。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代领资料的,不予代领。

  4.申请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务必及时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温馨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认定法定凭证之一,与资格证书同等重要,领取后请尽快将此表存入个人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中。

  5.鉴于疫情期间需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请申请人尽量按照以下时间安排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及申请表:

日期 学科
8月11日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
8月12日 幼儿园及小学除语文、数学以外的学科
8月13日 初中各学科

  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员应按照一米线距离有序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并出示“安康码”。体温正常、“安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服务大厅。期间,申请人应自备口罩入场,除身份识别验证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遇发热等疫情相关状况时,申请人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采取有效隔离和应对措施。

  联系电话:3040705(证书发放有关事宜咨询)

  3040268(资格认定有关政策咨询)

  以上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蚌埠市龙子湖区2021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5日

  原文标题:蚌埠市龙子湖区2021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发放及申请表领取的通知

  文章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原链接MD5:f4defa3ee272b90e7a8b7418dcdf69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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