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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芜湖镜湖区春季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公示

镜湖区人民政府 | 2021-08-0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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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镜湖区2021年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1年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8月2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具体领证时间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公示监督电话:3902611。

  第二批次认定通过公示名单(237).xls

  原文标题:【人事科】镜湖区2021年春季第二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3c345dbca5a34a3dfa85b510e695c1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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