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部署,我县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对象:我县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二、领取时间:8月13日—20日(工作日期间)。
三、领取地点:利辛教育局四楼人事股(利辛县城关镇港口路866号)。联系方式:0558-8800222。
四、领取方式:本人持身份证领取。2021年应届毕业生领取时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申请人若因故确实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需携带委托书及两人身份证件领取。历届生申请邮寄的近期邮寄,请注意查收。
利辛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领取2021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利辛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1aa2d432c03d1f47405f6520e73ea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