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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评分规则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 2021-09-17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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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评分规则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中级经济师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门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中级经济师评分规则

  

  (一)单选题

  1. 评分标准: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选题

  1. 评分标准: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三)案例分析题

  1. 评分标准(专业知识与实务):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其本质是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基础知识》科目设置单选和多选两种题型:单项选择题70道,每题1分,多选题35道,每题2分,总分140分;《专业知识与实务》科目设置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三种题型:单选题60道,每题1分、多选题20道,每题2分、案例分析题20道,每题2分,总分1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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