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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师编制考试要求

教师考编网 | 2021-10-1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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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师编制考试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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