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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通知(二)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0-2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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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二)

  根据《2021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1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安排于2021年10月30日(周六)进行。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以及体检确认表(见附件1),并自备口罩,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空腹到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门口(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西边附楼一楼大厅外)报到并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考察。因弄虚作假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等处理。

  二、防疫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在报到时配合出示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复检(补检)过程中应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或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体温异常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上述情况可与宣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视情另行安排。

  3.考生须如实填写体检前14天的《考生健康档案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后于体检当天提交。

  4.体检前14天内到过外省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单)参加体检。

  5.若考生不如实报备,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1.体检要求详见《体检须知》(见附件3)。

  2.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考察。因弄虚作假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等处理。

  3.体检工作前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

  咨询电话:0563-302640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体检确认表

  2.考生健康档案登记表

  3.体检须知

  宣城市人社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体检确认表.xls【13 KB】

  附件3体检须知.doc【12 KB】

  附件2.考生健康档案登记表.docx【10.72 KB】

  原文标题:2021年度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二)

  文章来源: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链接MD5:41a4ef5f8a87779f054d10e6f4bc33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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