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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考商经法考点(二)

华图法考网 | 2021-11-1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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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经法在法考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是分值比较高,在法考中所占比例为15%左右;二是难度比较大。因此商经法的备考和知识点的梳理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华图网法考频道整理的商经法考点和练习题,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2021法考商经法考点: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股东查账权:

  1.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关于查账权的内容:

  财务会计报告

  有限公司:查阅+复制,依章程规定的期限送交各股东

  股份公司:查阅,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公司,募集设立的必须公告

  会计账簿

  有限公司:查阅,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可拒,15日内说明理由,股东不服可诉讼

  股份公司:无权查阅

  2.公司(有限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存在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股东有不正当目的:

  ①股东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③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3年内,曾通过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

  ④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

  二、试题练习

  张某是红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5%;同时,张某还在枫林有限公司任董事,而红叶公司与枫林公司均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红叶公司多年没有给张某分红,张某一直对其会计账簿存有疑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

  A.张某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查账请求

  B.张某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查账事宜

  C.红叶公司有权要求张某先向监事会提出查账请求

  D.红叶公司有权以张某的查账目的不具正当性为由拒绝其查账请求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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