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镜湖区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具体领证时间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公示监督电话:3902611。
原文标题:【人事科】镜湖区2021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69886efa07a8447ed46eb9ff8fbb2b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