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面试)实施方案
根据《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做好芜湖市繁昌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面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专业测试确认
经笔试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于12月2日-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二楼215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领取《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笔试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凡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该岗位考生缺额的,在规定时间按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专业测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形式告知考生。
三、专业测试程序
1、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官构成: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1名;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各1名,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3、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3:1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
4、成绩公布:考试最终成绩将及时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因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区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五、应对疫情防控
为统筹做好专业测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就本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考点做好考前考后的考场等消毒工作。
(二)所有工作人员及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
(三)根据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芜疫防六稳指〔2021〕51 号)文件精神,规定如下:
对近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考生,或安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谢绝参加考试。最新中高风险地区查询:
http://m.bendibao.com/news/gelizhengce/fengxianmingdan.php?src=sogou
近14天内虽无上述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但有安徽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携带近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四)所有考生需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遵照执行。
(五)专业测试当天,考点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查验安康码、行程卡,检测体温,无异常的方可参加考试。
(六)本次考试由区卫健委安排疫情防控指导员负责现场指导。
(七)考点准备备用隔离考场1个。
(八)因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和上级要求,本次考试的各环节、时间等事项如有变化,请及时关注繁昌区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
六、聘用方式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78131。
附件:
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 |||||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备注 |
1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1017 | 101.50 | |
2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3021 | 99.50 | |
3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1019 | 98.00 | |
4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5025 | 98.00 | |
5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3026 | 97.50 | |
6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5029 | 96.50 | |
7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2019 | 95.50 | |
8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3020 | 95.50 | |
9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6003 | 95.50 | |
10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1030 | 95.00 | |
11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2028 | 95.00 | |
12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6024 | 95.00 | |
13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2017 | 94.50 | |
14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6021 | 94.50 | |
15 |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 210601 | 210502011 | 94.00 | |
16 | 繁昌区政府信访局 | 210602 | 210507010 | 89.50 | |
17 | 繁昌区政府信访局 | 210602 | 210507011 | 85.50 | |
18 | 繁昌区政府信访局 | 210602 | 210507012 | 84.00 | |
19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3 | 210508006 | 99.00 | |
20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3 | 210508003 | 88.50 | |
21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3 | 210509001 | 87.00 | |
22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3 | 210508020 | 86.00 | |
23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3 | 210508024 | 83.50 | |
24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3 | 210508013 | 83.00 | |
25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4 | 210508007 | 96.00 | |
26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4 | 210508008 | 91.50 | |
27 | 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210604 | 210508012 | 91.50 |
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标题:2021年芜湖市繁昌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专业测试(面试)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f9cd585ffa1bf744c600dd7eda6cc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