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驻蚌及相关单位: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相关要求,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应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考。
2021年12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链接MD5:e4e86d33c54663f6e2b96a67d887ea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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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蚌埠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12-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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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经开区、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单位,驻蚌及相关单位: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相关要求,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应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考。
2021年12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链接MD5:e4e86d33c54663f6e2b96a67d887ea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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