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安局核减招聘界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有关岗位计划数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辅警招聘应当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2022年2月18日发布的《阜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市公安局批准可降低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审定,对招聘界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部分岗位计划数进行核减(详见附件)。
附件:阜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数核减表(界首市公安局).xls
阜阳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