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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宣城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招聘3人公告

泾县人民政府 | 2022-03-3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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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泾县人民政府

  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是泾县供销社社有独资企业,为健全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公司在服务“三农”及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作用,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岗位设置

  本次共招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1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考计划及岗位条件见《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考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五)“年龄条件”中“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4月1日(含)后出生;

  (六)限泾县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

  (七)热爱供销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能够适应工作环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8.参加非法组织的;

  9.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4月15日截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泾县供销商业公司办公室(地址:泾县苏红东路9号)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1)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常住相关证明;

  (6)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正式党员证明材料;

  (7)报名者报名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安康码、行程码,并测量体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

  (8)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4.相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18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下午2:30-5:00到原报名地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超过10:1时,视情况增加笔试程序(笔试内容、时间等另行公布)。笔试后按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10:1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负责,报名人员请确保《报名资格审查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畅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站位、道德素养、综合管理、市场营销、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4.总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相关工作经历长、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递补也按此法)。

  体检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泾县供销社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分数线)。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因本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需赔偿公司招聘费用8000元/人。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五、薪酬福利

  1.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试用期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其他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

  2.正式聘用后的薪酬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公司提供畅通的上升渠道。

  3合同签订后即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假期。

  六、其他

  1.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聘用期间,有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3.报考者应严格遵守泾县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督、社会监督。

  5.本公告由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泾县供销社电话:0563-2660008

  监督举报电话: 0563-5031082(泾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原文标题:泾县供销商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泾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4f1280a0c0caae21fdaf76fa5c980d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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