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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追加会计分录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 2022-05-0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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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追加会计分录

保证金追加会计分录

  

  1、企业追加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收到退还的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保证金无法退回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2、企业收到追加的保证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

  企业追加或收到追加保证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方的款项,包括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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