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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客户房屋押金会计分录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 2022-05-1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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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客户房屋押金会计分录

收客户房屋押金会计分录

  

  1、企业收客户房屋押金: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房屋押金

  2、企业退回房屋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房屋押金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3、由于某种原因不退回客户房屋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房屋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客户房屋押金,应当设置“银行存款”借方科目或“库存现金”借方科目以及“其他应付款”贷方科目核算;退回房屋押金,应当设置“其他应付款”借方科目以及“银行存款”贷方科目核算;由于某种原因不退回客户房屋押金,应当设置“其他应付款”借方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贷方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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