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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房租押金会计分录

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 2022-05-18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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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房租押金会计分录

收取房租押金会计分录

  

  1、企业收取房租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房租押金

  2、企业归还房租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房租押金

  贷:银行存款

  3、企业不退还押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房租押金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收取房租押金,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以及“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归还房租押金应当编制收取租金的相反分录进行核算;企业不退还已收取的押金时,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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