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职业能力测试

首页 > 试题资料 > 职业能力测试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

华图事业单位题库 | 2022-05-26 03:02

收藏

  题型:单选题(分值:1)

  58.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这里的第三人被称为善意第三人。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A.甲欠乙50万元,将自己的别墅抵押给乙,后来甲又将该套别墅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作为善意第三人可以要求甲对自己进行赔偿

  B.王某花了100万元从李某处购买了一幅名画,后王某以150万元的价格将此画转卖给韩某,后证实该画为赝品,韩某属于被侵害利益的善意第三人

  C.老吴典当了自家的祖传香炉,其妻以自己不知情且香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名,要求典当行退还该香炉,老吴的妻子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D.魏某因欠张某十万元,将自己所有的一块高档手表交给张某作为担保,张某未经魏某同意,将手表卖给不知情的孙某,孙某属于善意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58. C【解析】关键信息:1.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2.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3.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A项,甲将别墅抵押给乙,乙应属于占有人,不是善意第三人,不符合定义;B项,王某有权处理此画,故韩某不是善意第三人,不符合定义;C项,魏某将手表交给张某作为担保,张某属于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但他未经同意将手表卖给孙某,孙某即为善意第三人,符合定义;D项,祖传香炉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不符合定义。因此,选择C选项。

  来源:2019事业单位519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

事业单位试题

  以上是全国事业单位联考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事业单位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请继续查看2019事业单位519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试题题库或最新事业单位试题题库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