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行测

首页 > 试题资料 > 公务员行测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

华图公务员题库 | 2022-05-26 15:30

收藏

  题型:单选题(分值:1)

  5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A.江苏省

  B.福建省

  C.山东省

  D.浙江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第二步,2011年10月财政部在《关于印发的通知》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

  因此,选择D选项。

  要点:根据《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第2条规定,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

  来源:2012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

公务员试题

  以上是2012北京公务员行测试题的试卷的部分试题内容,更多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估分,行测,请继续查看2012年北京公务员考试《行测》试题试题题库或最新公务员试题题库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