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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

华图公务员题库 | 2022-05-30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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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型:单选题(分值:1)

  10 、《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

  A.思想道德

  B.廉洁自律

  C.业务能力

  D.工作实绩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5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相对于之前的公务员法,在重点考核上增加了政治素质。

  因此,选择D选项。

  要点:德、能、勤、绩、廉、健各方面的地位是:“德”是核心,即政治思想品德是核心,德的地位处在“首要”位置。“能”是本领,能的地位处在“重要”位置。“勤”是态度,是对本职岗位事业勤奋敬业的态度。勤是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勤的地位处在“必要”位置。“绩”是成果,是考核的重点,绩的地位处在“重点”位置,或者说处在“落脚点”位置。“廉”是操守,是开展工作的人格保障。

  《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考核的规定:①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②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③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来源:2009年0221浙江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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