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主观题(分值:7)
44 、下列关于公文正文的修改意见,表述正确的是:
A.“新广出函〔2017〕175号”应改为“(新广出函﹝2017﹞175号)”
B.正文第二段中,申报表和汇总表的表格名称应使用书名号
C.正文第三、第四两段位置颠倒了,应交换位置
D.正文末句中“二十八”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答案:A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写作。
第二步,A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第7.2.5条规定,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字号中的年份外括号应当使用六角括号,A项正确。
B项:申报表和汇总表的表格名称应使用书名号,B项正确。
C项:“书香之家”活动流程当为先推荐后评选,C项错误。
D项:公文正文的数字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D选项。
要点:常识判断 ?管理公文 ?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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