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满分为130分,合格标准为78分。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一建法规的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共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78分及格。单选70题,每题1分,共计70分;多选30题,每题2分,共计60分,合计130分。
考全科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免试两个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建法规科目的特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科目考试内容多,记忆知识点多,题型类别多,跨越考点广,考试时间紧。法规讲究的是有根有据,所有的题目都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的。
法规也能体现一个合情合理的特点,一些题目即便没有学习过这门课程,也能够选出正确的选项。法规也是严谨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精雕细琢,力求表达清楚,避免产生歧义。
知识包括三大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施工许可制度、发承包法律制度、安全法律制度、质量法律制度。
合同法包括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相关合同。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包括现场环境保护制度、节约能源制度、文物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