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融银行

首页 > 问答 > 金融银行

疫情期间收到的捐赠会计处理

华图教育 | 2022-11-13 09:28

收藏

疫情期间收到的捐赠会计处理

疫情期间收到的捐赠会计处理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的捐赠会计处理:

  1、公司接受现金捐赠时: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2、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取得合法票据时:

  借: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3、期末结转时:

  借:营业外收入——捐赠收入

  贷:本年利润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捐赠,应当分现金或固定资产两种情况,设置“库存现金”、“库存商品”、“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其中,“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企业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对其进行明细核算。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