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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疫情防控资金的会计分录

华图教育 | 2022-11-1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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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疫情防控资金的会计分录

收到疫情防控资金的会计分录

  

  企业收到疫情防控资金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因疫情影响,企业计提发放的员工补助时: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支付补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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