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融银行

首页 > 问答 > 金融银行

疫情减免税费会计分录

华图教育 | 2022-11-18 04:36

收藏

疫情减免税费会计分录

疫情减免税费会计分录

  

  1、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费且收入额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或一般纳税人减免税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2、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税费且收入额超过增值税起征点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后的税额)

  疫情期间纳税人减免税费时,可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应交税费”等科目处理。其中“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