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融银行

首页 > 问答 > 金融银行

疫情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华图教育 | 2023-01-12 10:46

收藏

疫情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疫情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

  2、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

  疫情期间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征时,可以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及“应交税费”等科目处理。其中“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