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全省公务员考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四川省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和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一)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
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成绩查询”栏点对点查询是否进入体检。
(二)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报考眉山市职位并与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完成签约的考生,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3年2月18日(星期六)上午6:50前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报到(考生应佩戴好口罩并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028—38168528。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现金,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政法系统职位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在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四)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考生体检时尽量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五)考生参加体检,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68528。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体检须知
1. 体检考生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的,须在抽取体检序号前关闭电源统一上交保管。
2. 体检考生在体检中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 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 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9. 违反上述规则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试人员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原标题:2022年眉山市政法系统公招公务员和2023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体检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4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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